第六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编制六堡茶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具体措施、扶持政策等内容,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