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和六堡茶产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六堡茶文化推广力度,组织开展六堡茶文化展示、宣传、推介和交流活动,支持六堡茶博物馆、文化体验中心等建设,弘扬六堡茶文化。
六堡茶产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深入挖掘、整理、传播六堡茶文化,保护茶船古道和六堡茶制作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茶文化资源,支持整理、研究、交流六堡茶制作技艺,传承六堡茶文化。
鼓励新闻媒体加强六堡茶知识科普和文化宣传。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