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六堡茶产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六堡茶产业科技创新,支持六堡茶生产经营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科研创新平台,开展品种选育繁育、茶园栽培技术集成创新、加工工艺创新、高值化功能性产品研发、仓储陈化技术创新、保健功效研究等领域科技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应用。

鼓励和支持六堡茶生产经营主体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六堡茶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