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