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本市加强考古报告、保护档案、历史文献及口述史料搜集整理,建立长城主题阐释展示工作体系。

市文物部门应当结合长城点段特色,组织核定解说、标识系统的内容,推广数字化展示,提升长城文化阐释展示水平。

支持长城沿线博物馆、陈列馆、乡史馆、村史馆、公共文化场站等开展长城主题展示,鼓励开展相关文艺创作、非遗展演、研学教育、文创开发等文化活动。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