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二章 监督工作计划第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应当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加强工作统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应当明确监督议题、监督方式、承办机构和实施时间等内容。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