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第十六条有效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应当符合详细规划,确需调整详细规划的,应当同步按照程序依法办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