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统计调查对象根据统计工作需要,可以委托从事统计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统计业务,并及时将委托情况告知其所属辖区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统计调查对象需要委托代理统计业务的,应当和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代理内容、服务期限、保密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