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第六章 文化保护传承第四十六条有效市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永定河流域文化资源调查和认定,对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文献等重要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建档。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