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鼓励、支持公众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湿地保护活动。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依法开展湿地保护科学技术、生物多样性、候鸟迁徙等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省人民政府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湿地保护国际合作,做好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