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研究开发机构在综保区落户,促进“一带一路”发展。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综保区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创客空间、创业服务中心等产业促进机构。

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