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第二十五条有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当建立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基层调解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治理模式,实现基层和部门协调联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