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章 使用和修缮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新建公有住宅房屋和调配空出的公有住宅房屋应当及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4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