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0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