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七章 规范经营第五十三条有效本市支持民营资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加强风险防范管理,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做优主业、做强实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0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