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十三条有效下列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一)规定本市特别重大事项的;(二)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三)其他必须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