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理标志的培育,鼓励申请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发挥经营主体、行业组织、产业联盟的作用,培育有品牌影响力的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对本地特色农产品、海产品、手工艺品等开展文献整理与资料编纂工作,强化文化传承与品牌支撑,为申请地理标志提供基础保障。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