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跨行政区域联动协调机制。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日常工作,重大事项报州人民政府决定。

永顺县人民政府、古丈县人民政府在制定芙蓉镇、红石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时,应当相互征求意见进行衔接。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