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第七条有效代表通过“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网上处理系统”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