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第五条有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