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第五十六条有效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并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