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设立吐鲁番-哈密百里风区公路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联合指挥机构,由吐鲁番市人民政府与哈密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共同担任指挥长;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机关,负责日常联络和应急处置协调。

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