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作为提案人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的法规案。

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