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岳阳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促进经济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