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推荐、认定、考核和复查反映创新能力的荣誉称号,应当把是否拥有自主专利、是否制定并实施专利制度作为主要条件之一;授予或者推荐授予技术、产品荣誉称号,应当重点审查其是否具有自主专利。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