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六条有效专用公路规划应当依法编制,与公路规划相协调。新建、改建、扩建专用公路延伸至疆外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核准前应当征求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