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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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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补交全程费用,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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