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公路收费站应当根据交通量变化调整收费道口,确保车辆顺畅通行。除国家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不得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破坏收费设施或者实施其他扰乱收费管理秩序的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