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工矿企业应当优先利用基坑水、矿坑水和疏干水。无法全部利用的,应当处理达标后排放。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