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韩城古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韩城古城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融合发展的原则,保持古城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传承性、生活延续性,保护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持、延续古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