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韩城古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韩城古城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韩城古城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