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宝安区和光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会同东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相关镇人民政府共同提升滨水空间服务功能与智慧化水平,合理布局流域周边产业,推动流域产业绿色升级与创新发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