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教育和文化生活第二十八条有效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可以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园、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纪念馆和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进入,必要时,允许陪护人免费进入。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3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