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第十四条有效归侨、侨眷获准出境定居的,原已购买的非市场商品房应当予以保留,按照相关房屋政策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3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