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开展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循序渐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