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的报送接收、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