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