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综合保税区申报与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促进产城融合,支持高端制造业、大健康产业、现代服务业、航空配套等产业发展,完善低空经济产业生态,推动临空经济、低空经济协同发展,加速资源整合和要素聚集,推动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地方法规 ·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