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麻糖米酒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三章 品牌建设与产业发展第十八条有效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孝感朱湖及相近生态糯稻种植区和糯稻种质资源保护,扶持良种的培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鼓励和支持建立优质、生态、绿色、有机的糯稻种植基地,推进糯稻种植标准化生产,保障原材料质量安全。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