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重视和支持锡剧学术研究,资助锡剧保护传承研究项目,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建设锡剧艺术研究机构,支持锡剧院团、学会、协会等开展艺术评论、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工作。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