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签定第十三条有效协商代表的任期与集体合同期限相同,可以连任。协商代表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其所在方应当及时更换,并通知对方。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