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自然生态保护第四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重点区域绿化等地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开展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完善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7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