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群众自主”的原则。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7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