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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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绿色矿山建设/第三节 矿山现代化与和谐矿区建设

第三十条

有效

采矿权人应当统筹建设矿山生产、安全、环保、取用水、地下水等监测监控系统,实现集中管控和信息联动。

法规性决定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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