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周边省份的医疗急救交流与联动协作,推动构建跨区域医疗急救合作机制。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