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4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