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