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