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秩序维护等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但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过半数业主可以决定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