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农产品产地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农产品产地监测计划,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